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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水性漆渣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 答:“不包括水性漆”是指水性漆渣不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危险废物,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需要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等予以判定。...
问:如何判断某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 答:判断某种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一是通过查找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根据实际生产工艺和生产环节描述,判断是否属于名录内的危险废物。二是若名录中没有相应的废物代码或者与产生环节描述不一致,要根据其表现出现的危害特性(如毒性、反应性、腐蚀性、易燃性等),对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及相关鉴别标准开展危险特性鉴别、鉴定工作...
一、关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案件审判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进口、收集、贮存、转移、排放、倾倒、利用、资产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相关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相关犯罪分子,并加大罚金刑法适用力度,严格慎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救济原则,准确适用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妥善审理生态...
问:请问油罐油泥、隔油池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矿物油油罐油泥、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油泥属危险废物。矿物油油罐油泥具体代码为900-221-08,含油水分离设施的含油浮渣、污泥、浮油具体代码为900-210-08。 问:清理机台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以及使用完后产生的废弃包装桶是否属危险废物? 答:清理机台产生的拉伸油、拉伸膏属于危险废物。拉伸油、拉伸膏使...
问:哪些危险废物不得填埋? 答:水泥熟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mg/kg)和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两大方面指标(mg/L),检测的重金属指标为砷、铅、镉、铬、铜、镍、锌、锰。具体的含量限值和可浸出含量限值见《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30760-2014)。 问:废塑料桶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管理核心关注点有哪些? 答:1.废桶残液贮存场所及建设条件是否满足危废贮存标准,残液...
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完善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烟气污染物的排放要求,现有设施如何与新标准进行衔接? 答:自2021年7月1日起,新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全面执行新标准规定的污染控制要求;现有焚烧设施除烟气污染物以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噪声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执行新标准中相关要求。 对现有焚烧设施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
问:在线监控由第三方运营过程产生一定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吗?协议中由他处理废液可以吗? 答:按照《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在线监控废液属于固体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须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确定。COD在线监测仪废液往往含强酸及汞、铬等重金属,实践中按危险废物管理,废物代码900-047-49。 问:海上船舶产生的油污水是否要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答: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 孙金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这是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着眼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立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段时间,地方版“十四五”规划建议密集出炉,其中围绕环保行业和产业的发展普遍提出更高目标和政策指引。业内预计,环保领域投资有望继续爆发式增长。 记者了解到,面对“十四五”时期环保市场巨大空间,包括北控水务、首创股份在内的多家龙头企业正加快谋划布局,污水处理和固废...
环保新规 2021年1月1日实施 损坏生态环境将赔偿;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更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2021年1月1日起,从中央到地方,一批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新法律、法规即将施行,开始影响我们的生活。 01损害生态环境将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
修订情况说明 1998年,我国首次发布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并于2008年和2016年进行2次修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修订”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针对《名录》修订情况及使用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名录》编制组编写了解答材料,供《名录》使用中参考。 1. 新《名录》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需要做哪些衔接工作? 答:本次《名录》修订新增减了部分危险废物以及部分废...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相关问题 1. “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是出于何种考虑?如何操作实施? 答:豁免管理制度在2016年版《名录》中首次提出后,对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危险废物种类繁多,利用方式多样,难以逐一作出规...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健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2021版《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共计列入危险废物467个种类,较2016版《名录》减少了12种,新增豁免16个种类危险废物。该《名录》的发布使之前关切的部分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得以进一步厘清。 一是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是否全部属于危险废物问题 2016版《名录》将...
申领条件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
今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始正式实施。第九十九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由此,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在固体废物领域被强制。 所谓环责险,是指以从事环境高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主体因其污染环境导致的损害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现实中,有的...
中国是人口大国、农业大国,又处于工业化后期和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期,每年来自工业源、农业源和生活源的各类固体废物总量近百亿吨。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管理,20世纪70年代就将“废渣”治理作为环境治理的重点,不断通过完善法规制度标准,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通过优化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相关领域深化改革,部署实施了禁...
领取排污许可证后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全面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合法排污的“身份证”,是环境管理部门对排污单位“一证式”管理的开始,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排污单位必须持证生产、按证排污。 为方便排污单位知晓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开展的各项工作...